海南首例“司法+林业碳汇”公益诉讼案当庭调解 认购2500余吨林业碳汇

[时尚] 时间:2024-04-28 01:00: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34次

原标题:海南首例“司法+林业碳汇”公益诉讼案当庭调解 认购2500余吨林业碳汇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汇南海网6月5日消息(记者 苏靓 通讯员 王东史 孙宛宛)6月5日,首例司法诉讼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琼海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林业庭审由三名审判员、碳汇庭调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方式进行。公益购余该案系海南首例适用购买“林业碳汇”作为替代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案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现场。吨林海南一中院供图

林业碳汇是业碳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海南汇减少毁林以及湿地保护等活动,首例司法诉讼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并与政策管理和碳贸易相结合的林业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汇庭调

本案中,公益购余琼海某公司是案当一家具有合法采矿权的公司,为扩大石场生产经营,吨林该公司与当地村民签订租地协议书。2017年5月至2019年期间,该公司未办理临时使用林地许可手续和砍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毁坏租用地上的橡胶树、槟榔树等植被,面积高达32.33亩商品林。2022年8月,经琼海某公司申请,当地政府批复同意,允许琼海某公司临时使用该林地,期限自2022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9日止。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琼海某公司在没有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达32.33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已构成环境侵权。

因琼海某公司的采矿权期限未满,并已取得临时使用该林地许可,该公司的采矿生产正处于合法状态,无法在原地“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请琼海某公司应支付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250529.87元及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47091.77元,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责任。

在合议庭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内容,琼海某公司需购买2500余吨“林业碳汇”抵消毁林导致的碳排放。上述调解方案公告期满后,本案将成为海南法院受理的首例成功调解的“司法+林业碳汇”民事公益诉讼案。

在无法进行原地或异地修复的情况下,采用购买林业碳汇进行生态修复,该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生态修复方式“补植复绿”修复周期长、修复成果无法保障的弊端。

2018年-2022年,海南一中院共计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914件,判处罚金125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657万元,判令生态破坏者承担修复费用640万元,补植复绿58943株,复垦土地181.6亩,增殖放流1381543尾,购买林业碳汇188.9吨。(苏靓 王东史 孙宛宛)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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