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首日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焦点] 时间:2024-05-05 06:00: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8次

原标题:直击《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首日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东方网记者李欢、直击卫宜斐5月1日报道:今天起,上海市非施首《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机动结合条例增设的车安未戴安全头盔、驾车时手持手机打电话、全管连续按喇叭等违法条款,理条例实市民是日执否有所了解?

今天上午,东方网记者跟随杨浦交警支队民警来到街面执法。法教罚相执法交警告诉记者,育处与昨天相比,直击街面上有七八成驾乘电瓶车的上海市非施首市民已经戴好了安全头盔。针对新增条款,机动结合交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车安原则,加大宣传劝导,全管进行普法教育。理条例实

早上9时30分,东方网记者跟随杨浦交警支队民警在长阳路许昌路口开展执法管理工作。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井然,大多数的骑车人都能够佩戴安全头盔,特别是快递、外卖小哥们头盔佩戴率还要更高,但还是有部分骑车人因为未佩戴头盔被民警拦下。

“你好,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这是上海新的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骑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你没有佩戴头盔。”这位被拦下的骑车人王女士连连承认错误,“我知道应该佩戴头盔的,还没来得及去买,今天一定买好戴上!”民警现场就《条例》的新规定再次进行了普法宣传,并发给王女士宣传卡片。

“今天是新《条例》实施首日,我现在对你进行宣传教育,希望你尽快购买头盔,这也是为你自己的安全着想。”

接着,一位阿姨也因为未戴头盔被民警拦下。还不等民警开口,她就抢过话头,“我知道的,戴头盔对吧?”这位阿姨说,自己平时有戴头盔的习惯,但因为现在天气热了,有点戴不住。

“阿姨,新《条例》里明确骑车不戴头盔是交通违法行为,今天第一天施行,我现在对你进行宣传教育,你以后一定记得戴,为你自己的安全着想。” “我知道的,从自发戴到一定戴!”阿姨接过宣传单,对民警承诺。 “

新规实施首日,从街面上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市民对条例增设条款还是有所了解的。”杨浦交警支队民警倪嘉辉从自己的执法管理上感受到,与昨天相比,马路上的头盔佩戴率提高了约3成。

除了佩戴安全头盔外,此次《条例》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对驾驶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增了多条驾驶非机动车的具体规定,比如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等等。

今天为配合新《条例》实施,全市交警部门多个路口设立了执勤宣传岗位,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用手机打电话等新增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告知提醒,督促驾驶人改正。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市公安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继续严查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等易致祸违法行为,同时,对于违反《条例》新增规定的,民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劝导,进行普法教育。

市交警总队勤务处副处长叶青表示,执法初期,我们会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市民有一个知晓并适应的过程。针对此次《条例》新增设的佩戴安全头盔,骑车不打手机,夜间开启灯光,不连续长时间鸣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现场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交警部门表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一直是交通管理的重点内容,此次新《条例》的出台,给一线民警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执法管理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也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也是为了保障市民自身的交通安全。(李欢、卫宜斐)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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