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2月1日起施行 6种情况可免收停放服务费

[休闲] 时间:2024-05-03 23:50: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2次

原标题:《三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2月1日起施行 6种情况可免收停放服务费

新海南客户端、亚市月日南海网、机动南国都市报1月7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1月7日,车停车场记者从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管理《三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日前获批,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起施情况《条例》对三亚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行种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可免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均作出了详尽规定。收停

三亚东岸湿地公园停车场。放服记者 张宏波 摄

鼓励依托信用信息向车辆停放者提供便利服务

《条例》明确,亚市月日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机动是车停车场指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管理专用停车场、条例临时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包含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停放场所以及公共交通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专用停放场所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条例》阐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停车场建设单位、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者的信用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用记录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同时,鼓励停车场经营者依托信用信息,向车辆停放者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时,应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同步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高层建筑和居住项目时,应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配建停车场。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利用现有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资源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位于三亚河西路上的立体停车楼。记者 张宏波 摄

建立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和区域停车诱导系统

在停车需求不能满足的区域,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待建土地和自用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规划建设停车楼、机械式停车库或者安装机械式停车设备。

《条例》要求,三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和区域停车诱导系统,推进停车服务、管理和执法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实现智慧停车,并实时发布停车场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收费标准等停车诱导信息。

收费方面,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列入海南省定价目录的停车场,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未列入的,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条例》还明确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情况:因办理业务而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的社会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医疗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残疾人专用车辆;肢体残疾人使用无障碍停车泊位的;在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停放不超过三十分钟或者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不超过十五分钟的;国家和省、市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其他情形。(张宏波)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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