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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迪庆州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焦点] 时间:2024-05-02 16:45: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0次

发布会现场。云南益诉供图

  云南网讯(记者 张帆)3月18日,迪庆记者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讼守水青山“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新闻发布会获悉,护绿迪庆州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云南益诉立足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迪庆法治、讼守水青山公平、护绿正义、云南益诉环境等提出的迪庆更高要求,坚决贯彻“稳进、讼守水青山落实、护绿提升”工作总基调,云南益诉把如何“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迪庆高位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讼守水青山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迪庆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9件。其中,131件案件涉及生态保护领域,占比73.18%。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主要分为两个类别,即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两级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指示,把公益诉讼作为主动融入迪庆经济社会大局,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案件办理,有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20年11月,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拥某等10人盗伐林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州中级人民法院普达措国家公园法庭开庭。该系列案中,10名被告在香格里拉市格咱乡翁上村国有林、集体林里砍伐75棵云杉,造材508件原木,立木蓄积达1534.278立方米。被告盗伐林木的行为不但触犯刑法,还严重毁坏林地原有植被,破坏森林资源,影响了森林资源蓄水保土、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功能的发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受损。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被告修复已经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也是以此为契机教育警示被告及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

  “通过启动公益诉讼、强化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在整治破坏生态环境、毁损资源等违法行为方面形成合力,服务‘美丽迪庆’建设。”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玉莲介绍,一是认真查办上级部门交办的生态环境重点线索,二是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三是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力度。近年来,迪庆州两级检察机关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林业资源保护领域,被破坏的林地现基本完成补植复绿,有力维护了迪庆的绿水青山。

  据了解,迪庆州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公益诉讼宣传新闻发布会为契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上级检察院、州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加大工作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严把案件质量,严肃办案纪律,扎实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以更好的工作实效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迪庆州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生态立州”战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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