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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案发出鲜明信号

[热点] 时间:2024-04-29 00:04: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55次
中评社北京11月16日电/经济日报评论道,康美11月12日,药业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出鲜引起市场强烈关注。明信财务造假一直是康美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药业合法权益。康美药业案作为我国首例以投资者“默示加入、出鲜明示退出”为特色的明信中国式集体诉讼案,具有里程碑意义。康美此案示范意义重大,药业发出四大鲜明信号,出鲜示范引领资本市场重塑市场生态。明信  一是康美巨额民事赔偿“惩首恶”。康美药业案中,药业52037名投资者共获赔约24.59亿元,出鲜相关责任人承担巨额连带责任。在新证券法修订之前,由于证监会行政处罚只能处以“60万”顶格罚款,一些财务造假案十分恶劣,违法成本却极低,而民事诉讼又面临举证难、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投资者求偿渠道往往不顺畅,获得感不足。新证券法建立了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弥补了证券民事赔偿救济乏力的基础制度短板,尤其是“特别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是投资者保护机构,采取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模式,体现了政府监管部门对重大、影响恶劣案件的兜底保护。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突破1.9亿。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确立,对为恶者产生强大震慑效果。  二是“行刑衔接”,显着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司法机关同步追究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刑事责任。长期以来,“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成为证券行政执法领域“痛点”之一。新证券法构建了民事、行政、刑事立体化的责任追究体系。本案坚决贯彻“零容忍”要求,让为恶者付出“失去人身自由”的沉重代价,增强市场各方的敬畏之心,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三是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本案中,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产进行强制执行,用于冲抵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吃了的都吐出来”,上市公司积极追收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占款,让上市公司重新轻装上阵,促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另外,董监高,尤其是5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这将促使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们摈弃独董不“独”、独董不“懂”等人情型或者花瓶挂名型的做法,真正履行法律责任,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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