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华强依亲居留被驳回 陆委会:依法决定

[休闲] 时间:2024-05-05 02:46: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6次
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向华(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2月25日电/香港影视大亨向华强父子申请来台依亲居留,强依亲居“内政部移民署”联审会议以“国安理由”依法不予许可,留被陆委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日表示,法决本会尊重主管机关依法所做成的向华决定。  综合台媒报道,强依亲居邱垂正指出,留被陆委多次提及针对港澳居民申请来台居留案,法决主管机关都是向华依照“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本会尊重主管机关依法所做成的强依亲居决定。对个案我们不予评论,留被陆委他也可以寻求相关救济,法决也可以重新提出申请案。向华  移民署证实,强依亲居有关香港向氏父子申请在台居留案,留被陆委经会商相关单位审查,认有“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22条所规定之不予许可情形,因此依规定不予许可居留。  在赌神系列电影中饰演“龙五”而闻名的香港影视大亨向华强,日前与儿子向佐向蔡政府申请来台依亲居留;不过,向佐具有中共党政军背景,向华强也曾担任中国电影基金会名誉副会长,被认为与大陆官方关系匪浅。“移民署”、“国安局”和陆委会等机关召开联审会议后,驳回其申请。  “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22条规定,现(曾)有下列情形不予许可:未经许可入境、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有事实足认为有犯罪行为、有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从事恐怖活动之虞、参加或资助内乱外患团体或其活动而隐瞒不报、参加或资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组织或其活动而隐瞒不报、有事实足认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习惯。  该办法第10项也规定,现(曾)任职于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或其于香港、澳门投资之机构或新闻媒体,得不予许可申请在台居留。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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