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违规,证监会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焦点] 时间:2024-05-02 23:47: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5次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业务违规权威,证监中德证券专业,对函措及时,采取出具全面,警示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业务违规

  关于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证监中德证券决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存在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对函措质控部门负责人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核意见,警示部分项目申报文件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业务违规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证监中德证券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函措第三十三条、采取出具《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警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考虑到人员独立性不足、内控意见未有效落实等问题已经作出处理,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3年9月1日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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