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实控人被监管警示,上市公司融资不合规的危害不可忽视

[焦点] 时间:2024-04-27 18:38: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2次
每经评论员 谢欣

  10月11日,金固监管警示金固股份(SZ002488,股份公司规股价7.34元,实控上市市值74亿元)公告称,人被融资其控股股东、不合实际控制人孙锋峰、危害孙金国、忽视孙利群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金固监管警示警示函。金固股份的股份公司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所以被警示,实控上市系其6年前签署的人被融资保底协议所导致,该事件还要追溯到2017年的不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在当年进行非公开发行时,危害保荐券商递交给证监会的忽视报告中明确提及金固股份、主承销商并未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金固监管警示但该报告并未提及金固股份实控人是否向认购方提供资助或者补偿。然而,据浙江证监局调查,金固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锋峰、孙金国、孙利群,在金固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分别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对其承诺保底收益。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披露与公司经营业绩、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有关的信息。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金固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向认购方提供保底收益的协议,不仅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的基本原则和市场纪律,也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这种行为不利于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证券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上市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因此,金固股份保底协议事件是一起典型的上市公司融资不合规案例,浙江证监局对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是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种惩戒和警示。

  上市公司融资不合规,主要指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债券、优先股等证券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例如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这种行为会给上市公司自身、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带来严重的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上市公司融资不合规,会损害上市公司的信誉和形象,影响其在资本市场的定价能力和融资效率。一旦被发现或曝光,上市公司可能会面临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司法追责,甚至被强制退市。这些后果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股东权益受损,融资成本增加,甚至难以再次融资。

  二、上市公司融资不合规,会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投资者的信心和秩序。投资者在参与上市公司融资时,需要依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来判断其价值和风险。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公平,就会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这种损失可能会引发投资者维权或诉讼,增加社会成本和风险。同时,这种行为也会降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信任度,影响投资者的参与度和活跃度。

  三、上市公司融资不合规,会扰乱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资本市场的功能和效率。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其融资行为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价格和估值、结构和布局等方面。如果上市公司融资不合规,就会造成资源配置的失衡和浪费,扭曲市场价格信号,干扰市场竞争机制,影响市场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这种行为也会损害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影响我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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