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唐丽娜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超2401万

[百科] 时间:2024-05-08 18:49: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0次

原标题: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唐丽娜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超2401万

图片来自“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东方网记者包永婷12月22日报道:2021年12月22日9时45分,上海市奉审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贤区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下称奉贤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原副局长唐丽娜受贿一案。区长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唐丽庭被被告人唐丽娜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娜受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1年间,贿案贿超被告人唐丽娜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政治委员、控受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奉审开奉贤公安分局党委书记、贤区局长等职务上的原副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区长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唐丽庭被并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娜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贿案贿超401.27万余元。被告人唐丽娜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调查机关已掌握的受贿事实,主动供述调查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丽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丽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辩护人针对被告人唐丽娜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受贿金额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辩护意见。

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包永婷)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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