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天眼”成烟草商标 大国重器岂能被如此“营销”

[综合] 时间:2024-05-02 14:11: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97次

原标题:新华视点|“天眼”成烟草商标 大国重器岂能被如此“营销”

近日,天眼有媒体报道,新华销在贵州、视点云南等地的成烟草商此营市场上,销售着一款名为“天眼”牌的国重香烟。

经街头随机采访,器岂很多贵阳市民认为从外包装上看,天眼该款香烟与位于贵州省平塘县的新华销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有关,因为该望远镜常被人称为“中国天眼”。视点

记者经调查发现,成烟草商此营香烟出品方并没有与“中国天眼”(FAST)建设、国重运营单位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达成共识。器岂截至8月13日18时,天眼记者多次拨打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策划部办公电话,新华销均无人接听。视点

律师认为“天眼”属于文学词汇,不应当具有排他性。但香烟包装上的“天眼”射电天文望远镜图案标志,以及“FAST”的英文字母缩写及天文图案,说明包装上有故意引导消费者往“天眼”天文望远镜方面思考和推广的主观意识,因此从广告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角度上讲,可能涉嫌侵权。

针对“天眼”被烟草企业注册商标并使用一事,中国控制吸烟协会8月13日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等部门对此事予以关注。

记者:崔晓强、吴斯洋

配音:王若凡(实习)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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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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