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法院首创劳动争议案双向保护机制

[热点] 时间:2024-05-07 21:48: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27次

原标题:江汉法院首创劳动争议案双向保护机制

(记者 刘畅 通讯员 黄洋)

“小伢的江汉学费有着落了,谢谢法官。法院”9月1日,首创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法官温光远接到了当事人的劳动致谢电话。

刘先生是争议制某网约车平台司机, 2021年公司受疫情影响实施战略调整,案双刘先生被解除劳动合同。向保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护机”刘先生遂起诉至江汉法院,江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共计7万余元。首创

受理案件后,劳动为充分了解刘先生和该网约车平台情况,争议制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将基本情况填入《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企业影响评估表》。案双承办法官了解到,向保刘先生尚未重新就业,小孩即将开学,学费问题困扰着刘先生一家。而网约车平台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欠佳,正在积极转型,寻找新的营收增长点。法官还了解到,该公司涉劳动争议纠纷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转型发展。

承办人对该案件进行了评估,认为案件有调解基础,向双方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调解双方愿意就赔偿数额各退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周后,刘先生顺利拿到赔偿金。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劳动者和企业分别开展评估,是江汉法院双向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最新探索,该院也是武汉首家探索通过双向影响评估保护劳动者与企业权益机制的法院。

8月以来,该院民一庭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制定《关于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双向影响评估机制的暂行规定》,包括对劳动者的家庭收入情况、抚养赡养义务情况、新就业情况,对企业经营状况、涉诉情况、同类型纠纷情况等进行双向影响评估,以便在案件审理中根据劳动者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引导双方选择更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平衡双方合法权益,努力将司法活动对劳动者基本生活、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中,必须关注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应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王永强认为,江汉法院实行劳动争议案件双向影响评估制度,通过均衡保护,以司法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均衡稳定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目前,江汉法院已在近30件劳动争议案件中试行双向影响评估制度。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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