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公司裁员,同事都在讨论谁先被裁,请问法律有相关规定吗?

[综合] 时间:2024-04-29 13:50: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3次

原标题:【问答】公司裁员,问答同事都在讨论谁先被裁,公司关规请问法律有相关规定吗?

问:公司正在裁员,同事同事都在讨论谁先被裁,都讨定请问劳动法是论先如何规定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企业裁减人员时,被裁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请问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法律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有相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问答,应当通知被裁减的公司关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同事人员。

需要注意的都讨定是,经济性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符合法律流程,论先同样是被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王旭)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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