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

[百科] 时间:2024-05-02 14:53: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0次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关于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金融建设见全五中、支持制造六中全会精神,强国按照《中国制造2025》、指导意《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关于指导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金融建设见全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制造加强和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强国金融支持和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意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关于金融支持和服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金融建设见全转型升级和科技型中小制造企业的支持制造金融支持。制造业是强国实体经济的主体,是指导意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领域。当前,我国制造业仍存在大而不强,创新能力弱,关键核心技术与高端装备对外依存度高等问题。金融部门应聚焦制造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不断优化金融支持方向和结构,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积极拓宽技术密集型和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由大变强。

  (二)突出支持重点,改进和完善制造业重点领域和关键任务的金融服务。金融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和“1+X”规划体系,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水平。探索为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型、多元化融资服务,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着力加强对核心基础零部件等“四基”企业的融资支持,促进提升工业基础水平。切实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贷款支持,合理安排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支持制造业两化融合发展和智能化升级。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积极运用信贷、租赁、保险等多种金融手段,支持高端装备领域突破发展和扩大应用。加强对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制造业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

  二、积极发展和完善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

  (三)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形成金融服务协同效应。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在业务范围内以财务可持续为前提,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和重大装备应用的融资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要积极发挥网络渠道、业务功能协同等优势,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不断改进和提升对中小型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效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注重发挥管理半径短、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立足当地,服务中小,积极开发针对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完善银行机构组织架构,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制,加强对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行业的专业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先进制造业聚集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在客户准入、信贷审批、风险偏好、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积极推动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围绕制造业中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要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制度,激励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员支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发展。

  (五)规范发展制造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充分发挥财务公司作为集团“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融资营运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的功能,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开展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和融资租赁服务,促进集团产品销售。稳步推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工作,通过“一头在外”的票据贴现业务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促进降低产业链整体融资成本,更好的支持集团主业发展。

  (六)加快制造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制造业企业在制造业集聚地区,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大型飞机、民用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智能电网成套设备等高端装备重点领域扩大市场应用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大力发展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通过“以租代购”、分期偿还等方式,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和智能升级。积极发挥融资租赁“以租代售”功能,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销售和出口。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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