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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住房租赁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焦点] 时间:2024-05-02 17:25: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2次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报道 近日,加大金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租赁支持公安部、企业财政部、力度国土资源部、加大金融人民银行、住房租赁支持税务总局、企业工商总局、力度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加大金融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住房租赁支持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企业鼓励房企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力度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加大金融国有厂房、住房租赁支持商业办公用房等可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企业水电气执行民用价格。

  《通知》提出,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

  同时,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通知》要求,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权益;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强化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通知》表示,将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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