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百科] 时间:2024-05-04 06:47: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2次
一、深圳市安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奈儿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告摘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限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度报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深圳市安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奈儿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公司告摘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有限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半年公司简介

  2、度报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深圳市安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奈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股份公司告摘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到达公司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二)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月12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三方均严格按照以上协议约定执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前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投入营销网络数字化项目1,188.79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937.05万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22,888.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12,888.95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①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②2024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1,010.85万元后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公司15楼会议室)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王淑娟女士、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独立董事陈羽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结束2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2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2,146,885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冯旭先生是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8月4日共自主行权股票期权923,520份,公司新增股份923,520股,新增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13,004,872股。公司将对应变更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004,872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运营使用效率,同意将“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公司15楼会议室)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惠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宁文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结束2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2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的2,146,885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运营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号)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2,416,2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58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151.5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8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0.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到达公司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8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月12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三方均严格按照以上协议约定执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运营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拟将“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公司将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原募集资金专户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运营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变更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运营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安奈儿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本保荐人对安奈儿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本、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8月4日共自主行权股票期权923,520份,公司新增股份923,520股,新增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13,004,872股。公司将对应变更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004,872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结束2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2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2,146,885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29日公告。

  (二)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7日。截止2020年6月7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18日公告。

  (三)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6月24日公告。

  (四)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3日公告。

  (五)2020年8月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安奈JLC1,期权代码:03787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793.52万份,授予人数75人,行权价格为10.38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8月7日公告。

  (六)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1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35,625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涉及总人数为75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七)2021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数量为2,835,625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剩余 5,099,575份,激励对象人数58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9月10日公告。

  (八)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25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11,240份,行权价格为10.38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九)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和26名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029,17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11,240份,行权价格为10.38元/股。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8月4日。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9月23日公告。

  (十一)2022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数量为2,029,170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959,165份,激励对象人数42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11月7日公告。

  (十二)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结束2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2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2,146,885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授权说明

  (一)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在第二个行权期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8月4日)完成自主行权,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7,720份予以注销。

  (二)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5,345份予以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制定具体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历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影响后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27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2021年下滑,公司2022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三个行权期的1,223,82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涉及人数为26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共注销2,146,885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结束2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2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的2,146,885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六、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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