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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虐狗男”已被警方处罚

[知识] 时间:2024-05-02 08:33: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4次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记者3月3日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获悉,虐狗男“虐狗男”已被处罚!昆明

  3月1日,已被多位“春城好网民”向“昆明警方发布”举报称:一男子疑似在昆明市西山区海伦堡某快递店门口,警方用菜刀砍伤一只罗威纳犬。处罚接到举报后,虐狗男西山公安分局随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昆明

  经工作查明,已被2022年2月11日,警方何某(26岁、处罚曲靖人、虐狗男现无业)在租住的昆明西山区某小区家中训练自己饲养的罗威纳烈性犬,并用菜刀吓唬犬只,已被后让犬只叼住菜刀一同去取快递。警方

  取到快递后,处罚因犬只不按照其口令叼住快递,何某便用菜刀砍伤犬只。之后,何某与附近某宠物店老板将受伤犬只送往宠物医院救治,现该犬只已伤愈并被爱心人士收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西山分局对何某扰乱公共秩序、饲养烈性犬等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何某故意伤害自己犬只的行为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昆明主城区内饲养33种禁养烈性犬、遛狗不牵狗绳、不清理粪便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同时呼吁:请广大市民文明养犬,尊重生命,善待动物!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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