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8·29测绘法宣传日答问

[百科] 时间:2023-12-27 05:19: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55次

原标题:湖北省自然资源厅8·29测绘法宣传日答问

2020年8月29日是湖北第17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也是省自省自然资源厅组建后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机构改革以来,然资我省测绘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源厅不断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测绘传日优化营商环境,法宣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答问更加主动、湖北更加有效、省自更加精准地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然资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源厅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测绘传日国防建设、法宣社会发展做保障。答问近日,湖北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就2020年测绘法宣传答问。

一、问:今年测绘法宣传日的主题是什么?

答:今年“8·29”测绘法宣传日以“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为主题。

二、问:今年测绘法宣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今年“8·29”测绘法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大力普及测绘法律法规和地图知识,强化公民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保障下取得的成就,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更好地融入、服务、支撑自然资源工作,更好地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技术建设美丽中国。

三、问:地图随处可见,地图彰显国家意志,如何增强公众国家版图意识,提高地图服务水平,杜绝“问题地图”发生呢?

答:国家版图是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疆域,主要以地图的形式来表现。国家版图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国家疆域的认可、认知和自觉维护的意识。地图是测绘产品的重要成果,也是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测绘产品之一,广泛服务于社会生活与经济发展。作为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地图直观反映国家主权范围和民族尊严,体现国家政治主张,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地图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广泛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湖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湖北),公众可进入平台免费下载湖北省(市、州)标准地图。全面部署省级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开展全天候在线地图核查。面向“问题地图”多发领域,全省上下联动,强化地图市场监管巡查,重点对各类地图、大型会议、展览、飞机场、火车站使用的地图,以及新闻报道、互联网站、报刊图书、影视剧中等存在错绘我国国界线,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甚至出现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进行整治,从源头和根本上杜绝有错误的地图和地图产品,坚决遏止“问题地图”的发生。

四、问:根据《测绘法》,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和数字化产品是基础测绘的主要任务,而现在很多数据的现势性是不够的,对于数据的更新湖北省有什么计划?

答:《测绘法》明确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十三五”期间我省的测绘成果积累有了明显的提升,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应用需求还要进一步努力。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同步启动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对全省范围基础测绘工作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不仅提高测绘成果覆盖与更新能力,进一步加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探索基础测绘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

编制实施基础测绘规划是《测绘法》赋予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基础测绘规划通过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各地要根据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本地区基础测绘全面发展。目前,我厅已完成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及广泛调研,正在开展专题研究和规划文本编制工作,计划在年底前形成规划文本审议稿,明年6月前完成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报批工作。全省各市县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也在统筹推进。

五、问:7月31日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我省自然资源系统对于推动北斗行业的深化应用做了哪些工作?

答: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是由我国建成的独立自主、开放兼容的卫星导航系统,也是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利器。现在越来越多领域进一步加快了与“北斗”融合的步伐,我省作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大省,责无旁贷。2015年,我省就启动了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一平台两应用”示范项目。目前,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已完成一期建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依托我省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为全省千万级用户提供统一、稳定、可靠的高精度位置服务。同时北斗导航在现代农业和民生关爱项目中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

今年,我们着力进一步提升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在时空数据获取和处理、自主可控的软件产品研发以及更广泛的行业应用方面,实现对北斗三代系统的全面支持,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空间信息服务。疫情期间,平台提供高精度定位支持,精准服务防疫工作。

2019年,自然资源部长江中游国土调查监测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落户我省,省自然资源卫星遥感应用技术中心获批建设。前不久,我厅新制定出台《促进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发展三年工作计划(2020-2022年)》,明确八项任务,包括强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基信息实时服务系统建设、深化北斗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应用、发展地球空间信息智能装备制造、增强时空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推进自主可控的软件产品研发、加大地球空间信息集成应用力度、构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旨在抢抓机遇,促进全省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六、问:目前互联网发展迅速,各行各业对地理信息的需求很大,怎样处理好测绘成果的广泛利用与安全保密关系呢?

答:基础测绘成果大多属于国家秘密,这就决定了测绘成果的利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面对人民群众越来越旺盛的测绘成果需求,在加强测绘成果安全保密管理方面,《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规定了测绘成果保密技术处理制度、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和对外提供审批制度。我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对测绘成果进行汇交、保管、公布、利用、销毁,在依法提供使用的同时保障测绘成果的安全。

我省每年都开展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资质单位的测绘资质、测绘活动、地理信息安全和测绘成果质量等进行联合检查,加强测绘资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近期,我们还组织对全省1100余家测绘资质单位2000余人在线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及测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强化资质单位的安全意识。

七、问:测绘成果汇交是《测绘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测绘成果汇交的目的是什么,我省测绘成果汇交的具体情况怎么样呢?

答:国家实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测绘,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已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更好的为全社会提供全方位服务,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我省测绘成果汇交主要以省级基础测绘项目成果线下归档的形式完成,湖北省测绘成果档案馆具体负责测绘成果的接收、检查、整理、保管等具体工作。现阶段我厅正在筹划我省测绘成果汇交系统,计划通过省、市(县、区)级汇交平台,实现省内测绘项目出资人和测绘资质单位在线汇交测绘成果,包括财政资金投入和测绘项目出资人投资完成的我省境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

八、问:5月13日,我省印发《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出台30条重点攻坚任务和硬措施,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努力把湖北打造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投资吸引力、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测绘领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当前,国家关于测绘资质领域改革立足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背景,对现行规定进行优化调整,测绘资质由原来的甲、乙、丙、丁四级调整为甲、乙两个等级,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精神,我厅出台相应总体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细化制定《精简测绘领域资质资格事项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我厅开展了多项工作: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资质审批由法定时限的20个工作日再压缩为5个工作日;对标“一网通办”,积极整合测绘相关管理系统;提供“保姆式”服务,加大对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测绘资质申报“点对点”帮扶力度,提升服务效能;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帮助资质单位提升安全保密意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湖北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撑;推行“多测合一”,切实利企便民。

九、问:“多测合一”是测绘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的重要一环,当前我省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答:“多测合一”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对涉及的多次测绘服务工作进行整合,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省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责任分解表。我厅作为省级牵头部门主要任务是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指导各地做好“多测合一”工作,保障“多审合一”在全省顺利实施。

为做好我省“多测合一”工作,我厅在深入调研讨论基础上形成《关于开展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指导各地牵头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出台细化措施、统一技术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跟踪督促和指导各地按要求出台适合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统一标准、完善流程、强化保障,确保各项要求有效实施,推进“多测合一”工作抓实抓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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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摘录

第十五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国家对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本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基础测绘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据不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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