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义务兵驻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百科] 时间:2024-04-29 03:24: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43次

  日前,部门兵驻边远退役军人事务部、义务财政部、艰苦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地区当增待金通知》。2月21日,可适退役军人事务部就该通知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庭优其中指出,部门兵驻边远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义务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艰苦新疆等)的地区当增待金义务兵家庭可以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退役军人事务部解读表示,可适《通知》明确了发放标准、庭优发放流程、部门兵驻边远发放时间等方面的义务具体要求,对平衡兵役义务、艰苦鼓励青年参军报国、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具有积极意义。关于家庭优待金标准,解读称由各省(区、市)参考本省(区、市)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另外,义务兵本人在入伍前应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记者 李岩)

原标题:义务兵驻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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