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

[知识] 时间:2024-04-29 02:20: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59次

原标题:北京: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

日前,北京保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实施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费率通告》。通告指出,降低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政策至年延续实施1年,延续月日至2022年4月30日。北京保险同时明确,失业实施对灵活就业人员,费率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时可以选择按月、降低季度、政策至年半年或年度缴费,延续月日但最迟应在选择缴费时段的北京保险最后一个月内完成缴费。

按照通告,失业实施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费率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纳失业保险总体费率均为1%。

同时,通告明确根据国家规定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条件,结合本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不延续实施。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现行费率正常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执行。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缴费费率按《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费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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