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一男子持刀刺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获刑2年

[焦点] 时间:2024-04-28 13:16: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1次

  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 通讯员 杨帆)3月12日,云南员获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云妨害公务一案并当庭宣判,弥勒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徐某云有期徒刑2年。男持

  2月14日19时许,刀刺徐某云醉酒后骑电动车经过弥勒市弥阳镇吉山社区吉山二组村口时,伤疫不配合在此检查卡点负责疫情防控的情防工作人员陈某某扫码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辱骂,控工争执中动手将陈某某眼镜打落在地。作人

  经过现场工作人员劝说,刑年徐某云返回家中,云南员获后又再次回到卡点辱骂陈某某。弥勒弥阳镇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者某某、男持杨某某等人在劝说徐某云离开现场无效后,刀刺工作人员准备强行将其带离现场。伤疫徐某云用随身携带的情防一把折叠刀朝者某某腹部捅了一刀。经鉴定,被害人者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弥勒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云在云南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拒不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综合被告人徐某云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徐某云有期徒刑2年。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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