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公安敦促叶竹犯罪集团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探索] 时间:2024-04-27 17:08: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26次

原标题:儋州公安敦促叶竹犯罪集团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新海南客户端、儋州敦促南海网、公安南国都市报1月2日消息(记者梁振文)近日,叶竹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侦破了叶竹犯罪集团的犯罪犯罪其他犯罪事实,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彭剑、集团唐晋豪、投案曾小扬、自首段蓉芳、儋州敦促张彬彬、公安杨飞、叶竹秦小林、犯罪犯罪李涛、集团王勇、投案类延定等3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自首为了给该犯罪集团其他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儋州敦促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自通告发布至2021年1月20日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了解,此次敦促该犯罪集团犯罪人员及在逃犯罪嫌疑人,包含在叶竹等人的组织、策划、指挥下,从事或协助该犯罪集团从事违法犯罪的人员。

犯罪人员可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或者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或者有关组织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的,视为自动投案。此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儋州警方表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如投案自首,可与儋州公安局周警官13876091646、秦警官13876430598联系。或是采取电子投递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116号儋州市公安局A1401室(儋州市扫黑办)(梁振文)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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