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之变

[焦点] 时间:2024-04-29 08:13: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60次
中评社北京5月5日电/据科技日报报道,层次 修订后的实现职业教育法明确国家要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之变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类型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层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5月1日起,职业之变新修订的教育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这是类型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新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层次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通过推进普职融通等顶层设计,实现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的职业之变转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用“一融三通两提升”来概括此次职业教育法的教育修改思路和主线:“一融”指融合,即推进产教融合、类型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三通”指融通、贯通、畅通,即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招生和升学就业渠道畅通;“两提升”指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  “它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表示。  构建相互融通的“立交桥”  长久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个普遍的认知——职业教育是种低层次的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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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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