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时尚] 时间:2024-04-28 17:47: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22次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3月4日消息,零关税财政部、部门备政海关总署、联合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发布通知。通知称,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前,自由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港自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用生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产设策免征关税、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部门备政

  通知指出,联合“零关税”生产设备限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发布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自用,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南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转让前应征得海关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转让给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主体的,还应按规定补缴进口相关税款。转让“零关税”生产设备,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通知称,《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内容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

  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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