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百科] 时间:2024-04-29 07:19: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2次

原标题:澄迈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新海南客户端、澄迈南海网、法院南国都市报12月15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郑蓓蓓 羊裕川)“法官,高效工资最后一笔2万多块钱,执结我已经汇入法院代管款账户,起拖欠农我明天到法院取车。民工”近日,案件澄迈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澄迈其中1名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至此,法院申请执行人沈某菊等14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周某、高效工资澄迈某农业公司、执结澄迈某农场、起拖欠农海南某劳务公司的民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25万余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据了解,案件澄迈某农业公司与澄迈某农场在合作建设澄迈某农场的澄迈危房改造工程时,将工程发包给海南某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又将工程中木工的周转材料及人工分包给周某。周某与申请执行人沈某菊等14人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结算后,周某向沈某菊等14人出具结算单,注明尚欠沈某菊等14人劳务费25万余元。因周某等人一直拖欠劳务费未支付,沈某菊等14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判决,周某应向申请执行人沈某菊等14人支付劳务工资25万余元,被执行人澄迈某农业公司、澄迈某农场、海南某劳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4名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劳务工资的义务,沈某菊等14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全面梳理案情,查找财产线索,积极与各方联系,促成4名被执行人协商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同时注重做好申请执行人沈某菊等人的安抚和释明工作,避免引发群体性纠纷。

经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澄迈某农业公司、澄迈某农场及周某分别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履行完毕各自协商确定的份额,但被执行人海南某劳务公司表示,无法在协商好的期限内一次性履行完毕确定的份额。承办法官在了解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有一辆于2013年以20余万元购入的车辆后,向其释明可以以该车为担保申请暂缓执行,以便其有充足的时间筹措款项。被执行人海南某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某艳以该车为担保,向本院申请暂缓执行一个月。该劳务公司在暂缓执行的期限未满时,将协商确定的份额全部履行完毕后,法院将担保车辆交还孙某艳。至此,这一涉14名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圆满执结。(陈栋 郑蓓蓓 羊裕川)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