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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套路贷”涉黑团伙覆灭

[知识] 时间:2024-04-27 21:28: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38次

原标题:公安县“套路贷”涉黑团伙覆灭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彭威 夏海燕 刘靖华

10月11日,套路贷公安县检察院透露,公安该院提起公诉的县涉龚某等20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黑团伙覆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套路贷诈骗罪、公安虚假诉讼罪、县涉寻衅滋事罪、黑团伙覆拘禁罪、套路贷故意伤害罪、公安高利转贷罪、县涉敲诈勒索罪等罪,黑团伙覆数罪并罚,套路贷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20年,公安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县涉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35万元,违法所得19.6万余元由警方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对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半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

今年54岁的龚某,公安县人,中专文化。

2013年4月,龚某与人合伙成立湖北鑫发典当有限公司,龚任董事长。该公司以典当业务之名,行非法放高利贷之实,招募一批人,有组织地发放高利贷牟取非法利益。

龚某网罗一批人,成立“清收组”,有组织地对借款人和担保人,采取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逼债,逐步形成以龚某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

检方指控,该组织以支付工资、安排车辆、报销费用、提供食宿、给予奖励等方式,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大肆发放高利贷非法敛财4144万余元,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检方称,为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该团伙除通过暴力和软暴力讨债外,还采取“本息叠加”“恶意垒高债务”“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等“套路”,诱导被害人签订新的借贷合同,通过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方式,将非法行为“合法化”,进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2019年下半年,公安县警方立案侦查,专班民警跨越6省市,将涉案人员一一抓获。

公安县检方抽调力量组成专案组,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深挖彻查,将发现的“保护伞”等线索及时移送相关单位;打财断血,坚持案件办理与追缴涉黑财产同步进行,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查实该组织“套路贷”犯罪事实,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7600余万元。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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