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汤维建建议: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增强我国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

[休闲] 时间:2024-05-03 19:23: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85次

  中国小康网3月7日讯 记者张志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建议我国应当继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政协治体综合通过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双向发力,委员外法将我国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建建竞争国际地位提升到新的高度。

  我国自201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议完至今已有10个年头。善涉在这10年中,系增我国通过规则塑造、对外机构参与、贸易案件应对、全国强国合作谈判等多个途径,政协治体综合推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委员外法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建建竞争成为该机制的议完重要参与者和主要运用者之一,在妥善应对单边主义、善涉贸易保护主义对该机制杯葛和梗阻的过程中发挥出了积极作用。在上诉机构停摆时,我国通过推动创设过渡性临时仲裁上诉程序安排正在摆脱上诉机构陷入被动的困境局面,维护了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有序运转和优化升级。

  为此,汤维建建议:

  一、成立国际商事法院。构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打造新的国际化商事贸易纠纷解决平台。2018年1月,中央深改委通过《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牵头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支持“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推动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当事人之间的跨境商事纠纷案件。从国际趋势看,为构建有利的全球营商环境,提高我国国际法治竞争力,建议在条件成熟时,考虑成立国际商事法院。国际商事法院以构建世界一流的纠纷解决机制为目标,凸显其共商、共建、共享理念,致力于建设国际化、开放性和中立性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为维护国际商事贸易秩序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二、修改《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推进我国涉外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完善涉外民事诉讼规则体系,为可持续增强我国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提供法治保障。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涉外民事诉讼法》,2010年10月通过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民事诉讼法律规则几乎未作任何规定。1982年就基本定型的《民事诉讼法》中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仅仅只有25个条文,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我国法院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制度优势难以充分彰显。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司法制度本身的竞争力,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持续繁荣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建议修改《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扩大我国法院对涉外纠纷的管辖范围,规范禁诉令制度,确立事实上的互惠原则,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保障司法裁判在全球有序流动。

  三、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法治专家团队建设。世贸组织规则是一套由60份协定和决定、36份加入议定书、164个成员的货物和服务贸易减让表、382份由全体世贸成员通过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以及63份仲裁报告等组成的长达十万页的庞大规则体系,是国际经贸治理的基石。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每一份裁决、每一项解释,都需要根据当事方诉请、遵循争端解决规则、基于各种协定和案件事实、倾听双方诉辩理由、参考以往相关案例,客观分析评估后作出。这决定了世贸争端解决工作是一项高度专业化和延续性的工作,需要大量的积累和持续的投入。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纠纷的总量在不断递增,我国国际商事专门裁判机构也将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这些都呼唤我国要锻造一支高端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显得格外迫切。

编辑:白羽卉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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