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曹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娱乐] 时间:2024-04-30 02:04: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05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广东经广东省委批准,省湛市政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江市市政府原副市长曹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委原

    

      经查,常委长曹曹兴丧失理想信念,府原副市背弃初心使命,兴被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除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党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广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省湛市政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江市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委原

    

      曹兴严重违反党的常委长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府原副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兴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湛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曹兴简历

    

    

      曹兴,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广东雷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湛江市徐闻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湛江市纪委副书记;湛江吴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市委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广东省纪委监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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