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任沁沁)记者29日从公安部获悉,月日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起驾公安部新制定的驶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该办法将自4月1日起实施。买分卖分
实践中,将被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为避免记满12分,重罚请他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和记分,月日严重损害法律制度的起驾权威性和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驶证特别是买分卖分一些不法人员以此牟利,组织、将被介绍买分卖分,重罚影响十分恶劣。月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起驾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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