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省环保政府奖开评 1月15日申报截止

[娱乐] 时间:2024-04-30 00:30: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38次

原标题:第六届省环保政府奖开评 1月15日申报截止

(记者胡弦、第届通讯员李斌)5日,省环申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保政为激励全省积极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府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评省生态环境厅拟组织开展第六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月日其中,截止表彰集体名额不超过10个,第届表彰个人名额不超过10名,省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保政

据介绍,府奖此次评选表彰,开评将按照公平公开、月日民主推荐、截止择优遴选、第届综合评定的原则,突出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创新力、公众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鼓励社会和公众广泛参与评选全过程。

参选将以2019-2020年度的主要事迹作为申报内容。申报省环保政府奖的集体和个人,应按申报评选通知要求向所在地评选领导小组申报。申报采取地方政府推荐、第三方推荐或自荐方式进行。

参与评选的集体,应为全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选条件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切实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措施有力,环境质量改善显著,各项环保指标明显优于国家标准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重大贡献且成效显著,无污染事故发生,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环保科技研究达到国际或全国领先水平;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在该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对推动政府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

参选个人,应为全省公民、在鄂工作人员(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以及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一般不超过评选总数的10%。参选条件为:积极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活动,事迹感人,影响广泛,效果显著,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在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环保创新和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积极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有突出的具体事例或成果,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州)评选领导组织机构受理,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生态环境部门把关审核;省直单位的推荐申报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评选采取评委会评选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等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分推荐(自荐)申报、资格审查、评委会评选、实地考察、审定和公示、表彰六个阶段。

省环保政府奖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省政府将对获奖集体颁发奖牌,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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