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

[时尚] 时间:2024-04-29 14:19: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31次

原标题:北京拟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其中提到,拟规新建、定单导盲扩建和改建公共建筑、位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应当建设无障碍设施,个人共场北京市逐步建立方便残疾人、拒绝老年人使用的犬出公交导乘系统,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北京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等。

在无障碍公共交通方面,拟规《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定单导盲公共汽车和电车、位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当设置扶手、个人共场轮椅专席、拒绝坡板等无障碍设施,犬出安装字幕、北京语音报站装置和供视力障碍者识别的车辆导盲系统,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当配备无障碍车厢。此外,城市轨道交通的车站应设置宽通道检票机、无障碍厕所,公共区站台到站厅、站厅到地面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此外,《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提出,视力残疾人携带符合条件的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使用公共交通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李泽伟)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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