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持菜刀砍伤经理 因故意伤害获刑十个月

[知识] 时间:2024-04-28 00:36: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76次

原标题:会计持菜刀砍伤经理 因故意伤害获刑十个月

近日,计获刑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持菜被告人赵某系某公司会计,刀砍因琐事与该公司经理郎某发生争执后,伤经伤害持菜刀将郎某砍伤。理因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故意个月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计获刑缓刑一年。持菜

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郎某素有矛盾。刀砍2020年6月20日8时许,伤经伤害在公主岭市怀德镇某公司郎某办公室内,理因赵某与郎某发生争吵,故意个月后赵某前往食堂持菜刀返回郎某办公室内,计获刑将郎某右侧肩部砍伤。持菜经公主岭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刀砍伤者郎某右侧肩脾骨肩峰骨折之损伤程度评为轻伤二级,右肱骨大结节撕脱骨折之损伤程度评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赵某已赔偿被害人郎某,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又鉴于本案系双方发生争执后而引发,被害人已获赔偿并予以谅解,可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等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温丽娇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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