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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行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

[百科] 时间:2024-04-28 12:06: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99次

原标题:武汉推行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

武汉市政府官网9月3日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武汉意见》,要求推行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推行

武汉以“区、城市街、综合制格、管理路”为框架,武汉坚持以区为主、推行街道为基础、城市社区(村)为单元、综合制路为重点,管理在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域划分责任区,武汉责任区设立路长,推行实行包保责任制,城市定路定岗定责定人,综合制建立健全“1+2+N”(即:路长+楼长〈店长〉+共治力量)路长制工作机制。管理

武汉提出,到2021年底,全市路长制管理覆盖率达到30%,初步建立与街道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路长制互动共治管理模式,基本形成问题发现、快速处置、协调联动、考核奖惩、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到2022年底,路长制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武汉规定,原则上以社区(村)为责任单元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路长1名,原则上由辖区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担任,负责责任区内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的巡查发现、协调处置、复核上报和执法等工作,并协调督促楼长、店长以及共治力量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责。

每个社区(村)设楼长1名,由社区(村)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协助路长发现上报、调度处置、协调解决相关城市综合管理问题;门店(含单位)较多的路段设店长1名,由“门前三包督导员”担任,负责组织、督促临街门店(含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履行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责任。

武汉要求,在责任区设置路长公示牌,公示责任路段、路长基本信息以及城市管理公众号二维码,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推动创文、创卫常态化,动员广大市民运用“随手拍”参与城市管理和城市能级和品质“双提升”,营造互动共治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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