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山东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案情通报

[热点] 时间:2024-05-07 02:37: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8次

  中国小康网11月20日电 据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德州中院 )11月19日发布情况通报,山东死案山东死案宣布“女子因不孕遭婆家虐待致死”一案因原审不公开开庭审理,德州违反法律规定的中院重审诉讼程序,裁定撤销原判,通报通报发回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女不虐致女不虐

  以下为情况通报全文:

  被告人张吉林、孕被原判孕被刘兰英、撤销张丙(曾用名张凯)虐待罪一案,案情由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后,山东死案山东死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方某洋之母)不服一审判决,德州上诉到我院。中院重审我院经依法审理,通报通报认为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女不虐致女不虐原审不公开开庭审理,孕被原判孕被违反法律规定的撤销诉讼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重新审理期间,我院将加强对禹城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确保严格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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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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