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我国正健全多缴多得的养老保险费激励机制

[探索] 时间:2024-05-06 10:39: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6次

  

新华社发
 

  针对社会关注的人社养老保险“多缴长缴是否划算”问题,人社部近期回应称,部国保险多缴养老保险费都是正健制划算的,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全多记者采访了解到,缴多在全国性统一政策尚未出台背景下,养老一些地方纷纷探索出台激励政策,费激鼓励参保缴费。励机

  多地摸索鼓励“多缴多得”

  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统一运行已有近20年。人社不少职工已达到其中要求的部国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的最低年限门槛。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并轨”全面落地,正健制养老保险如何缴费更划算,全多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缴多

  记者采访了解到,养老在国家制定的费激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基础上,一些地方进一步出台鼓励政策,激励职工养老保险“多缴多得”: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增档。包括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多数地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选择40%到100%三档作为缴费基数参保。近年来,武汉、沈阳、杭州等不少城市纷纷将参保缴费档数增加200%、300%两档,让有意愿、有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选择较高缴费档,通过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按缴费年限区间增加计发比例。吉林省去年出台政策明确,2015年以来办理退休的企业职工,实际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根据缴费年限区间,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如累计缴费年限在21年至25年部分,每年计发比例增加0.15%;缴费年限在26年至30年部分,每年增加0.2%,以此体现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的激励机制。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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