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10月27日起正式实施

[知识] 时间:2024-05-06 07:52: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64次

­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中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当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人民于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共和国消

­  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防救消防救援衔是援衔月日继军衔、警衔、条例关衔、起正外交衔之后,式实施我国设立的中华一种新衔级,是人民专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是共和国消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防救称号和标志,是援衔月日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条例》的条例出台,对于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起正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强化队伍指挥、管理,确保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  这位负责人表示,《条例》共7章28条,对消防救援衔的称谓、等级、授予、晋升等作出了专门规定。根据《条例》,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其中,管理指挥人员设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共三等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专业技术高级指挥长和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专业技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共二等八级;消防员设一级、二级、三级消防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共三等八级。授予消防救援衔,以消防救援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消防救援人员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且经培训合格,方可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在执行消防救援任务或其他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德才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晋升。

­  据了解,根据《条例》规定,近期国务院还将出台消防救援衔式样和佩戴办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衔工作将随着转制人员职级套改、换装等陆续展开。(记者叶昊鸣)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10月27日起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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