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正常范围内老乡、校友、战友聚会不违纪

[百科] 时间:2024-04-29 11:23: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09次

  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中纪战友可不可以参加“老乡会”引发党员群众热议。委正围内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2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网站访谈时表示,常范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老乡、校友、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聚会纪纪律,三五个朋友、不违校友、中纪战友老乡聚一聚,委正围内很正常。常范

  条例第68条规定,老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校友参加自发成立的聚会纪老乡会、校友会、不违战友会等,中纪战友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马森述指出,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所谓“违反有关规定”,是指违反了2002年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马森述说,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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