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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伟健被换走 损市民对法治信心

[焦点] 时间:2024-04-30 18:02: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7次
中评社香港4月3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郭伟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上周五(24日)处理将军澳连侬墙斩人案时,健被斥责修例风波中的换走“示威者”影响民生。司法机构27日竟以社会对郭官判刑理由有争议为由,损市把原本由郭官处理的民对涉及修例风波的案件交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处理,事件引起各界强烈愤慨。法治多名法律界人士直言,信心因法官表明政治倾向和个人立场而被调走,郭伟是健被司法界史上首次,质疑有关安排会对法官构成压力。换走有前政府高官指出,损市郭官并无“放生”被告,民对且所判刑期是法治所有与反修例有关的案件中最重的,担心司法机构此举会影响市民对本港法治的信心信心。  行政会议成员、郭伟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法官根据双方大状陈词内容,在判词中分析案件的情况并非少见。但司法机构高调因法官的政治倾向和个人立场,宣布调配安排则属罕见。他说,不排除调配安排有“弦外之音”:“暗示倘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场,就会被调走,对部分法官或许构成压力。”  判刑时并未“放生”被告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经民联梁美芬认为,郭官判刑合理,司法机构应该交代基于什么原因换人。她表示,会于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跟进事件,要求司法机构提供更多详细理由和背后的相关准则。她又指,有法官早前曾参与反修例联署、接受外媒访问表达“反修例政见”,质疑这些法官将来能否审理与修理风波有关案件。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认为,就本案而言,郭官采取六年为量刑起点,仅较区院最高可判处的七年刑期低了一年,反映郭官抱持严肃态度处理本案,最终考虑被告其他求情因素,以及认罪扣减,才把刑期下调至三年九个月。  资深大律师清洪亦同意郭官判处的刑期恰当,法官跟普通人一样,有权就社会事件发表意见或表明政治立场;至于应否公开发表言论则是另一个议题。尽管郭官在判词中对被告深表同情,但入狱45个月绝对不能称得上为轻判。清洪强调,以往法官曾因其经历被邀请“避席”,但法官因为公开表明政治立场而遭“调走”是司法界史上首次。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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