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发布:黑龙江首个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出炉”

[娱乐] 时间:2024-04-27 18:29: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0次

原标题:新规发布:黑龙江首个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出炉”

东北网9月27日讯 (记者 孙英鑫)记者在27日召开的出炉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首个以“规范”命名的新规社会救助政策文件——《黑龙江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试行)近日出台,对现行临时救助政策进行了细化、发布范拓展和完善,黑龙围绕临时救助“救急解难”的江首制度作用,坚持凡困必帮、个临有难必救,时救真正帮助困难群众解燃眉之急,助工作规为基层实施临时救助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引。出炉

省民政厅相关人员表示,新规《黑龙江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试行)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发布范明确了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财产状况的认定条件。规定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为低保家庭人均货币财产的黑龙1.5倍以内,其他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江首使救助对象的个临认定更加明确。

二是时救完善了临时救助的困难类型。《规范》在原有支出型和急难型困难类型的基础上,增加了因灾型这一困难类型,是政策互补、制度衔接的具体体现,对因灾型救助对象,在相关部门救助后,基本生活还存在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是确定了临时救助的省级指导标准。文件中规定,对急难型救助对象,每人每次救助金额参照当地1-3个月的低保标准确定;对支出型救助对象,每人每次救助金额参照当地1-6个月的低保标准确定;对因灾型救助对象,经有关部门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按照政策规定落实救助。

四是规范了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时限。《规范》首次提出临时救助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急难发生地申请,明确了申请人在申请救助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对于支出型救助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其中,低保、特困、低收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要求各地采取“立即核查、先行救助”的办法及时给予救助。(孙英鑫)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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