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婚家庭二孩细则“难产” 广州卫计委回应

[知识] 时间:2024-04-28 03:59: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00次

  8月1日上午,难产广州市卫计委回应澎湃新闻,广东已经注意到网上有关广东再婚大月份孕妇引产的再婚则广州卫消息,目前正在加紧核实,家庭计委一有消息将会对外公布,孩细并会依法依规处理。难产这是广东广东省地方卫计部门首次就再婚生育二孩问题做出回应。

  澎湃新闻近期连续报道,再婚则广州卫广东再婚二孩细则难产,家庭计委致使一些大月份孕妇为保住工作,孩细在单位压力之下选择引产。难产7月31日,广东广州天河区某学校41岁的再婚则广州卫教师苏女士计划将腹中28周的胎儿引产。苏女士为初婚,家庭计委丈夫吴先生为再婚,孩细且再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两人结婚后,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与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实施,但抢先出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未对哪些情况的再婚家庭可以生育二孩做出明确规定。这导致的一个结果是:许多参照外省标准可以生育二孩的再婚夫妻,在广东省却属于“超生”。

  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苏女士为计划外怀孕,但如果参照北京、江苏等地政策,苏女士可以合法生下这个孩子。

  吴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此前他被迫向单位写下保证书,如果7月底细则再不出,就“自己解决问题”,“其实就是把孩子引产”,否则夫妻二人都将被开除工作。

  广州市卫计委宣传处副调研员李筱梅告诉澎湃新闻,计生工作分层级管理,他们会通过吴先生夫妻所在户籍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届时会给出相应的说法,“一旦卫计部门介入,肯定会依法依规处理”。

  广州某高校一位负责计生工作的人士说,如果依法依规处理,就不应该有再婚孕妇迫于工作单位压力而引产的现象,“因为孩子没有生下来,就没有违法的事实,不应该处理”。针对吴先生的情况,他认为单位也存在过失,“可以等到孩子生下来再处理,那时细则应该已经出台了,这个孩子很可能就合法了”。

  一些再婚夫妻一直向广东省卫计委追问细则出台时间,得到答复称会出台,但一直无明确时间表。澎湃新闻此前分别向广东省卫计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和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去采访函,询问细则出台时间等事宜,截至发稿未获答复。

  随着预产期逼近,不少已怀孕的高龄、大月份孕妇为保住孩子,和另一半假离婚;有人为保住工作,欲将大月份胎儿引产。

  国家卫计委2014年7月出台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禁止5个月以上妊娠的人工流产,8个月的胎儿更是已经完全具备人的基本生命特征,如果生下来可以存活。

  前述广州某高校一位负责计生工作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平时他也接到有些再婚夫妻的咨询,因再婚二孩细则迟迟不出台,给基层计生工作增加了压力。他说,这些被引产的大月份孕妇中,许多可能符合将要出台的细则,因政策出台滞后,而将胎儿引产的做法不妥。

  他建议,卫计部门应尽快出台一个“特事特办”的文件,对目前已怀孕的再婚孕妇暂不做处理。

原标题:广东再婚家庭二孩细则“难产” 广州卫计委回应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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