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办法对养老机构“评星” 分为五个等级

[时尚] 时间:2024-04-28 06:24: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33次

  中新网南京7月9日电(徐珊珊)江苏省民政厅9日消息,评星江苏省民政厅近日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机构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省出从高到低依次为五级、台办四级、法对分三级、养老二级、评星一级五个等级,江苏机构级有效期为三年。省出

  《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台办据了解,法对分这是养老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江苏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评星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四十二条,江苏机构级规范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省出对象条件、评定组织、评定程序、回避复核、复审工作、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体系。

  根据《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在获得评定等级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等级晋升申请。养老机构经评定晋级通过后,由民政部门发放相应等级的牌匾和证书。未通过晋级评定的,继续保留原先等级。养老机构在等级有效期内有且仅有一次晋级机会,且应该逐级晋升。

  下一步,江苏将以入选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地区为契机,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质扩面,健全等级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挂钩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努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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