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惊现持刀砍人事件 为何会持刀伤人?警方通告称:持刀者为女性且有精神病史 针对精神病人犯罪律师却这样说

[综合] 时间:2024-04-30 18:37: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93次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媒体报道 今日上午在上城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杭州会持经过警方调查得知,惊现精神精神伤人者有精神病史,持刀持刀案件还在进一步的砍人调查中。

  案件具体通报如下:

  11月12日上午8时50分许,事件说上城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为何位于秋涛路26号某商务楼的刀伤一证券公司门口有人持菜刀砍人,有人受伤。通犯罪

  上城区公安分局治安防控机动队及南星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为针对会同驻地保安及时控制住嫌疑人,女性并将两名受伤女性群众送往医院救治。且有却样经救治,病史病人两人伤情稳定,律师无生命危险。杭州会持

  经初步调查,惊现精神精神胡某某(女,39岁,杭州人,有精神病史)今早在途径秋涛路26号某商务楼下时,将两名证券公司的上班员工砍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平安上城官方微博发出通告

       【律师提醒

  我们国家法律是对精神病人犯罪适用法律的规定具体可见《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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