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随手拍”?“屏摄”或涉侵权 请管好你的手

[热点] 时间:2024-04-29 06:14: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7次

这些天,随手拍你的看电社交媒体有没有被各种电影院里随手拍的电影照片、视频刷屏?你是影屏否也在朋友圈里看完了一部电影?近日,随着《灌篮高手》等影片热映,摄或涉侵观众在电影院里掏出手机拍银幕的权请行为也引发热议:屏摄是情怀,还是管好跟风?是分享,还是随手拍侵权?

对此,影片方已发表声明呼吁联合抵制盗录盗播行为。看电记者采访相关法律人士得知,影屏未经权利人许可,摄或涉侵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权请电影进行录音录像。仅拍摄单张照片的管好行为尚无明确法律禁止性规定,但也属于不道德行为,随手拍不提倡。看电

一直在呼吁,影屏一直在屏摄

电影行业苦屏摄久矣。所谓屏摄,通常指的是观众在电影院观影期间,用手机等设备拍摄大银幕中的电影画面的行为。与随手拍相伴的,通常还有随手发到网络中。

上映当天晚上,电影《灌篮高手》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呼吁联合抵制盗录盗播行为。而此时,很多人的朋友圈早已被刷屏,片中的名场面以各种观影现场实拍图、视频的形式出现在网络中,有网友发文给我看看你的截图,甚至已有电影混剪视频出现,被调侃我在朋友圈里看完了这部电影。对此,片方在声明中写道:盗摄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创作团队和片方的权益,更影响了其他观众的观影感受。

其实,它并不是第一部站出来呼吁反盗摄的影片。2019年10月,电影《少年的你》发布微博,委婉劝导:留住美好,不需要举起手机对准银幕。和身边的人,在黑暗中达成默契。不录不拍,一起守护电影《少年的你》。2023年1月,《流浪地球2》等七部春节档新片,联合发表声明,倡导大家联合抵制盗版,严防盗录盗播。

不过很显然,一次次呼吁并没有遏制住屏摄之风。在2019年平遥国际电影展的《犬鸣村》映后主创见面会上,有观众甚至将自己拍下的电影视频片段展示给导演看。此次《灌篮高手》热映,不少观众在漫画作者的社交媒体中留言,附上自己屏摄到的画面。不仅观众在拍,一些演员也曾举起手机对着大银幕拍,并发布到微博中,遭到网友批评。

看到别人拍,自己也忍不住‘打卡’

在这一轮屏摄风波中,许多网友站出来抵制。但仍有一些观众觉得无伤大雅,在网络讨论中,有网友留言:我拍几张照片发到网上,也是给电影做宣传啊。或者认为:我花了几十块钱买电影票,觉得不好看,还不能拍几张图吐槽了?淘宝买东西给差评,我还得配个实拍图呢。有人则表示困惑:在音乐厅、剧院看演出,不让拍照,说是会影响台上的演员,这我能理解。但是电影都已经拍完了呀,我拍一下又不会影响他们表演。

观众邓先生也在观看《灌篮高手》时拍下了击掌的名场面,他说:其实我当时没想到要拍,但是看到很多人都掏出手机,我也没忍住。拍了发到朋友圈里,算是纪念自己逝去的青春吧。

其实,打卡是很多观众屏摄的共同目的。在随手拍分享生活盛行的当下,拍一张也许不算高清的画面,分享到社交媒体里,证明自己在场。如邓先生所说:就像你旅游拍‘打卡照’一样,网上有那么多大师拍的精美大片,还是得自己拍一张,那才说明我来过了。

然而,屏摄打卡与旅游打卡并不相同。踢凳子、打电话、拍银幕,在我看来是电影院观影‘三大陋习’。影迷毛女士说:也许有些人意识不到,但是‘屏摄’真的很影响其他人。且不说那些拍关键情节,还发到网上‘剧透’的。就算是不重要的画面吧,黑漆漆的电影院里突然举起个手机拍,亮光很刺眼,更何况有些人拍的时候还不关快门声音、不关闪光灯。她不解道:网上有各种官方的高清剧照、海报、预告片,难道不比自己拍的高糊照片、手抖视频好看?真要想‘打卡’,拍个票根,或者电影院里的海报、立牌也行啊,也很有现场感嘛。

看电影随手拍,或已涉嫌侵权

看电影时随手拍随手发,不仅惹人嫌,可能还会涉嫌侵权。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科学城法庭庭长吴国阳表示,如果仅仅是拍摄单张照片,尚无明确法律禁止性规定。如果是录音录像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但吴庭长同时强调:仅仅拍摄照片的屏摄行为也属于不道德的行为,不提倡。

吴国阳进一步解读道,在仅仅拍摄照片情况下,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拍摄照片自己欣赏或者虽然发布到社交媒体,但是不作商业用途,也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然而,如果是基于商业目的使用拍摄的照片或者录音、录像,则构成侵犯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最高刑罚可达十年。

部分观众认为,电影片头的片名、片尾的演职人员名单等并不涉及具体剧情,拍了也没关系。对此,吴国阳庭长表示:片名和片尾也属于电影内容,与其他内容并无本质区别。

刹住屏摄之风,还需观众自律

在各种社交平台上,观众发出的电影院屏摄图片、视频仍屡见不鲜,关于看电影能否拍银幕的争论也还在继续。与此同时,文明观影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网友呼吁拒绝盗摄从我做起,增强版权意识,尊重创作者的心血,也尊重其他观众的观影感受。

北京汉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孙海天表示,观众购票到电影院观影,是一种消费行为,但你应该是带着眼睛、耳朵、身体感官去享受剧情、画面带来的刺激。在没有经过电影著作权方许可的情况下,观众的拍摄可能会涉嫌侵权。他强调,除了诉诸法律,还应该从社会道德、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约束、倡导,法律规定的是人的底线,但我们不能只靠法律,只守着底线。人在集体行为中要有自律性,在社会空间中需要考虑是否会影响其他人的权利。

百丽宫影城武汉壹方店郑经理表示:针对‘屏摄’‘盗拍盗录’的行为,我们一直在管。映前播放的文明观影宣传片里,有禁止吸烟、打电话、拍摄屏幕等提示。在人手充足的时候,会有同事在放映途中巡厅,看到有观众在拍,会上前提醒制止。他介绍,在一些提前点映场等特殊场次中,对屏摄盗拍盗录等行为的管理会更严格,部分影片方会与观众提前约定,封存手机等电子设备,或是安排专人全程背对银幕面向观众。但在日常的放映中,这些严苛措施显然难以实施,还是希望观众能够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观影秩序。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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