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科生物实控人被罚50万元 同日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时尚] 时间:2024-04-27 22:54: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7次
11月28日晚间,宁科宁科生物(维权)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立案结果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物实控上交所通公告。

公告显示,人被日遭公司实控人虞建明因涉嫌犯罪,罚万自2020年8月28日起,元同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报批自2021年4月1日起,宁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生物实控上交所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被日遭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罚万其取保候审期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元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章有关规定,报批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宁科

根据《证券法》,生物实控上交所通虞建明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人被日遭刑事强制措施属于重大事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虞建明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虞建明未及时将上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事实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虞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虞建明,男,1973年2月出生,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同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交所在决定中表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宁科生物原是一家钢丝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制造企业。2018年公司将金属制品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置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为活性炭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干细胞制备和储存、贸易等。

宁科生物三季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69亿元,同比下降7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0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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