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00元!儋州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

[热点] 时间:2024-05-06 12:46: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43次

原标题:最高奖励10000元!最高州发治养罪奖儋州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

新海南客户端、奖励击整南海网、元儋南国都市报6月18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6月17日,布打儋州市出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老诈励暂提高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骗违积极性,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法犯法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奖10000元。行办

该暂行办法指出,最高州发治养罪奖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以提供“养老服务”、奖励击整投资“养老项目”、元儋销售“养老产品”、布打宣称“以房养老”、老诈励暂代办“养老保险”、骗违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犯法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量采用实名制,举报养老诈骗线索应当注明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基本情况。”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常务副主任、儋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智锋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向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公室、儋州市公安局、儋州市住建局、儋州市卫健委、儋州市金融管理服务局、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举报养老诈骗行为。

刘智锋表示,举报奖励坚持一案一奖、依案施奖、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凡举报养老诈骗犯罪一起以上具体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法院以相关罪名审判定罪的,给予人民币5000至10000元奖励。凡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给予人民币1000至5000元奖励。

根据暂行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一)举报线索不属于海南省儋州籍且作案地域、同案犯身份与儋州无关联的;

(二)举报线索已进入行政处理或刑事立案程序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四)举报线索已经被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和披露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暂行办法强调,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

0898-23862290

[email protected]

儋州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312室(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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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文)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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