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正言不顺”准女婿 法院支持他获赔30万元

[热点] 时间:2024-01-19 19:05: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69次

郑冬

  女友病故,正言准女此后,不顺男友搬入家中,婿法替亡故女友照顾父母14年,院支元直至老人意外故去。持获老人意外死亡后,赔万围绕肇事者应该赔偿的正言准女死亡赔偿金,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不顺准女婿应不应该分得赔偿金,引起了一场争议,婿法并最终引发一场颇受关注的院支元官司。众所周知,持获我国法定继承第一顺位里有:配偶、赔万父母、正言准女子女。不顺“子女”中,婿法包不包括准女婿和养子呢?这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成都中院最终认为: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的非近亲属,要求侵权人支付死亡赔偿金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有情有义

  女友亡故 男友替她养老送终

  王大爷生前为大邑县东风煤矿退休职工,郑冬是王大爷女儿的恋人,不幸的是,女儿因病早逝,留下了年迈且无人赡养的王家老夫妇。2003年7月2日,作为男友,善良有情义的郑冬与王大爷夫妇在当地村委会以及邻居的见证下签订了《抚子协议》,此后,他将户籍也迁入了王大爷的居住地,正式与其以父子相称,就这样共同生活,度过了14年。其间,王大爷爱人病逝。

  “2002年,女友因病过世,我答应她要照顾年迈的父母,我说到做到,14年来,我和爸爸妈妈(女友父母)一直相处很好,他们生病都是由我来照顾,每天都在一起吃饭。”郑冬告诉记者,2005年,他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并成家,王大爷非常支持。此后,妻子也搬了过来一起照顾老人。随着两个女儿的出生,家里时常欢声笑语,给老人带来了快乐!

  2017年9月13日夜晚,王大爷骑自行车外出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小轿车驾驶员姜女士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大爷无责。由于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500000元(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处理了王大爷的丧葬事宜后,郑冬将肇事司机姜女士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大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郑冬317137.44元。

  法院终审

  符合公序良俗 男友获赔30多万元

  宣判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他们认为,法定继承第一顺位里有:配偶、父母、子女。“子女”中,不包括准女婿和养子,郑冬不是女婿,也不是亲生子女,因此不应该获得这笔赔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成都中院二审认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郑冬)能否获得赔偿权利人的资格,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从这起案件来看,郑冬与王某某签订《抚子协议》后,郑冬即将其户口迁入大邑县晋原镇大树村3组,一直与王某某一起生活并以父子相称,在生活上对王某某予以照料,在精神上对王某某予以慰藉,王某某因本次事故死亡后,安葬事宜也是由郑冬全权处理,郑冬已经成为王某某生前最亲近的人,从维护公序良俗的角度,应赋予郑冬享有赔偿权利人的主体资格。因此,郑冬有权利获得死亡赔偿金。

  成都中院表示,因社会的变迁,居民养老成为热点和难点问题,传统基于血缘、姻缘的法定人身权利义务关系已经不能涵盖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情况,法院将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扶养人列为死亡赔偿金求偿主体,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和敬老扶弱的社会传统道德。所谓善良应有好报,法律既是惩罚坏人的武器,也是捍卫好人权利的厚盾!

  【辩法析理】

  男友为何有权得到赔偿

  这起案件审理的时候,争议确实不小。但是法院坚持这样判有凭有据。成都中院法官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尽管侵权责任法规定赔偿权利人为近亲属,但死亡赔偿金以受害人死亡为前提,不是死者的遗产,故赔偿请求权人不应局限于遗产继承人。继承法中有相类似规定的适用,如将“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

  此外,事发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近亲属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其立法本意在于近亲属与被侵权人从物质到精神层面均具有紧密联系,被侵权人的死亡对近亲属造成的损害最为显著和直接。死亡赔偿金是对生者物质损害的赔偿,其计算方式也以满足当地日常消费所需,即包括了受害人生前实际扶养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需要。

  由此可见,长期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家庭财产相互混同的物质上的扶养、扶助关系是判断是否具有赔偿请求权的重要依据。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因此,做出这样的判决符合公序良俗和敬老扶弱的社会传统道德。

  【当事人说】

  孝老爱亲 诚信善良

  希望我的孩子铭记

  昨日下午,记者对郑冬进行了采访。现在的他经营着一家桶装水门市,门市是王大爷留给他的,平时,他既是老板,也是送水工,生活虽然不富裕,但是非常和乐知足。

  “我有两个女儿,大的那个上中学了,小的才4岁,爱人在大邑县城打工。我自己的亲生父母居住在安仁镇,我还有一个弟弟,弟弟在家照顾父母多一些,我也时常回去看看。我现在妻子的父母也还健在。对我来说,有三对父母要孝顺,我很高兴,比别人多一分付出,就比别人多收获一分关爱。”郑冬告诉记者。有关自己和女友家的这些事情,村里和周围邻居也有自己的看法,总的来说,都是说他办得地道,夸赞他,因此,他本人也觉得很体面。

  “两位老人都已经故去,我的责任都已经尽到。今后,我的重心就是孩子,我对她们没有其他的要求,只有一点,孝老爱亲以及诚信善良,是我对她们唯一的要求。我希望这成为她们铭记一生的信念,希望我这个父亲能为她们做出一点榜样。”郑冬表示。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