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第二批四项降电价措施将于7月1日落地

[热点] 时间:2024-05-06 09:40: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8次

  中国小康网讯 5月16日综合报道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5日消息,发改为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委第要求,第二批四项降电价措施出台。批项

  明确主要降价措施

  除市场化交易电量外,降电价措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于月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日落

  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改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委第重新核定的批项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具体见附件,专项工程降价形成的降电价措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与送电省没有任何物理连接的于月点对网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由受电省使用)。上述措施形成的日落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发改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委第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批项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其中,之前由我委发文明确上网电价的大型水电站和核电站,其上网电价由受电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增值税税率降低因素测算,报我委(价格司)备案后公布执行。

  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相应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按照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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