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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新版“负面清单”出炉

[焦点] 时间:2024-04-29 08:48: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61次
中评社北京1月21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负面清单银保监会1月20日发布2021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人身在2018年版本基础上做出增补,保险内容条款增加21条至73条。产品出炉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对照新版“负面清单”,新版对在售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自查,负面清单对存在的人身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银保监会还透露,保险将持续从严监管产品,产品出炉充分发挥产品通报、新版“负面清单”等机制的负面清单长效作用,定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人身对通报次数多、保险问题屡查屡犯的产品出炉公司,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新版规范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  内容覆盖四大方面  2021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共73条内容,覆盖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大方面。内容条款对健康险、医疗险、年金险、分红险、护理保险等险种均有涉及。  如针对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健康险,“负面清单”列出的多项内容包括: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等待期、保障责任或责任免除约定的判定条件不合理;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含有续保时可能调整产品费率的表述;健康保险产品犹豫期设置过短;等待期设置过长;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等。  业内人士指出,与2018版相比,2021版“负面清单”更加精细化。如新版“负面清单”将“个别公司利用‘保险+信托’等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为卖点进行宣传,将保险产品与信托、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混为一谈,混淆保险产品概念”此类行为也划入“禁区”。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负面清单”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如产品条款表述方面,“条款中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部分可选权利表述不清,如减保权、续保权等,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隐患”“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约定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医疗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保险期间/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公司如未收到不续保申请,则视同续保,侵害消费者选择权”“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消费者不得单独解除附加险,或者约定该产品保险金给付以其他产品保险金是否给付为前提条件,涉嫌侵害消费者利益”等都被单独列出。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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