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的不予登记

[综合] 时间:2024-05-02 13:05: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5次

原标题: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协和、国家构擅同仁”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的卫健委医不予登记

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名称管理职责、疗机严禁利用名称误导患者,自使知名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协和、用协医院予登同仁”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的和同不予登记。

通知提到,标识医疗机构名称是国家构擅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法定事项。近年来,卫健委医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疗机加强医疗机构名称管理,自使知名但仍有一些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用协医院予登不严谨,和同使用未经核准的标识字样、故意仿造其他医疗机构名称,国家构擅对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造成误导,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

通知提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知名医院字词库和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对于申请登记含有协和、同仁、华山、湘雅、齐鲁、华西等知名医院相关字词的,无相关授权的,一律不予登记。

通知提到,医疗机构名称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命名规则,与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相适应,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

通知强调,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名称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在审批受理环节实行不规范名称预警提示,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医疗机构名称。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增强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权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王秉阳)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