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头条】刘翔、苏炳添先后状告新东方

[焦点] 时间:2024-04-29 20:00: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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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东方微信公众号

两位“亚洲飞人”接连把俞敏洪告了!财智

由于涉嫌擅自使用肖像,头条添先刘翔于7月起诉了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刘翔谁能想到,苏炳一个月之后,后状苏炳添以同样的告新原因起诉了南京新东方,同时将于9月23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东方

值得注意的财智是,这并非苏炳添首次起诉,头条添先今年以来,刘翔苏炳添已起诉得物等十几家企业。苏炳

彼时,后状网友在相关新闻的告新评论区出奇一致地担心诉讼会对苏、俞二人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认为双方都“不差钱”,财智没必要为这么点事劳心劳力地较真打官司。

齐鲁晚报评论员张泰来则认为,“金钱事小,侵权事大。我们乐见更多的名人、明星在面对同类问题时都能像苏炳添一样较起真来,对侵权说‘不’。这不论是对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还是对公众法治意识的提升,都大有裨益。”

一场官司,两个名人

不久前,新东方在自家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从8年前的刘翔到今年的傅园慧,中国这才真正强大起来》。

由于文中使用了几张刘翔的肖像照片,刘翔发起维权起诉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并要求该公司:1、停止侵权;2、公开道歉,在报纸媒体和公众号上连续60天赔礼道歉;3、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以及维权开支5000元。

今年4月26日,北京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侵权行为轻微,判令新东方前途出国书面致歉,赔偿刘翔经济损失6000元,驳回了刘翔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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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企查查

同时,刘翔由于不满一审结果,再次上诉仍被二审驳回,同时还要支付1045元的案件受理费。

众所周知,刘翔是一名110米跨栏运动员,被誉为“亚洲飞人”,迄今为止,他是唯一一位获得奥运会、世锦赛、国际田联大奖赛总决赛冠军的大满贯选手。他的名号如雷贯耳,当他在职业巅峰状态时,代言费相当惊人。2008年媒体报道,刘翔的代言价位达到1500万元。

而被告法定代表人俞敏洪一手创办的新东方素被誉为教培业“黄埔军校”,也是成名已久的明星企业家。2006年9月在纽交所上市的新东方曾面临巨大转型压力,如今靠直播再次翻红。2022年,俞敏洪以70亿元身家,名列2022年《胡润全球富豪榜》第3031名。

不论是苏炳添还是俞敏洪,其名气与影响力都早已超越了各自的圈层,在社会各界都拥有大量的拥趸。

如此名声良好的两个人竟然还存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以至于闹到了要对簿公堂的地步,这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年内起诉12家企业

以9秒83的成绩打破亚洲纪录,一战成名。这就是另一位拥有“亚洲飞人”之称的苏炳添。

苏炳添也因此成为中国商业价值最高的田径运动员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苏炳添先后接下包括小米、招商银行、金典、七匹狼、健力宝、顺丰同城等20多个商业代言。据报道,苏炳添为小米一年的代言费约520万元。

由于苏炳添的高人气和商业价值,他和刘翔一样,经常陷入“肖像维权”官司。

如今,苏炳添又与新东方对簿公堂。

据企查查显示,近日,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新增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开庭公告信息,原告为苏炳添,案号(2022)粤0192民初17320号,开庭日期为9月23日,开庭法院为广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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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企查查

事实上,这并非苏炳添首次因网络侵权起诉相关公司。此前不久,苏炳添已经起诉过类似的另一桩案件。

据广州日报,2022年7月,苏炳添与得物App关联公司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案件开庭。

之后得物回应称,该起事件为去年8月,苏炳添在东京奥运会男子100米半决赛中创造了新的亚洲纪录,出于对苏炳添的喜爱,得物公众号运营人员编辑发布了《苏炳添是真赛亚人?双厨狂喜了xdm!》的推文。在该篇推文中,编辑因工作疏忽使用了未经授权的肖像图,在发现问题后,已删除了该条推文,公司会联系沟通相应的补偿,后续将对公众号的内容加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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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得物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苏炳添曾因肖像权纠纷状告多家知名企业,包括石家庄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等,仅在2022年就曾起诉12家企业,赔款金额3000元至20.5万元不等。

苏炳添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无可厚非。不过,他的主张也曾遭到驳回。

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在多份由苏炳添起诉的民事裁决书中,法院认为,案涉文章对苏炳添肖像的使用是正面宣传,且并无直接利用苏炳添肖像、姓名等宣传苏炳添为其产品或品牌代言等情形,社会大众对此不会产生误解,驳回了苏炳添的上诉。

教培机构的“肖像”战

“两位飞人”接连将教培机构新东方告上法庭,近期苏炳添又与一教培机构对簿公堂。

近日,世纪金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开庭公告信息,原告为苏炳添,案号(2022)粤0192民初17316号,开庭日期为9月27日,开庭法院为广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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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企查查

公开资料显示,世纪金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教育图书开发为主业、拥有出版物全国总发行权的大型民营机构。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教培行业与明星间的“肖像维权”战了。

早在2017年,演员周冬雨就曾起诉沪江教育侵犯肖像权,后者被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微信公众号推文中使用了12张周冬雨的照片。最终,法院裁定沪江教育向周冬雨道歉,并赔偿25200元。

演员靳东也起诉过沪江教育,缘由也是沪江教育未经允许,使用靳东的照片做营利商业宣传。最终,法院判定沪江教育赔偿7万元并书面道歉。

但是,打官司或许并不只是钱的问题。

对于新东方而言,给刘翔赔偿6000元或许算不上什么,但是苏炳添与刘翔的接连起诉却真真实实的抹黑了新东方的名誉。

不是钱的问题

作为体育明星和知名企业家,苏炳添和俞敏洪都不差钱,打官司似乎不值,但事实并非如此。

“每个人的合法权利都不容侵犯,在合法权利被侵犯时,都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不差钱也不该被侵权,企业形象良好不是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理由。”齐鲁壹点评论员张泰来表示。

具体到本案,作为体育明星,苏炳添被企业盗用肖像的概率比普通人高得多。就在今年6月,苏炳添还曾因同样的原因起诉过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体育明星肖像被频繁盗用,给其本人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心理、精神上的伤害。苏炳添起诉新东方、上海识装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也是通过这样的诉讼,避免更多侵权行为的发生,这是正当合法的,理应得到支持。

对新东方来说,俞敏洪执掌偌大企业,也无法具体参与到各个分公司的每一个广告策划中去。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名下分公司违法违规盗用他人肖像出现网络侵权纠纷,俞敏洪事前也未必知情。这样的诉讼也基本无损于俞敏洪的正面形象。

因此,苏、二人有必要较起真来,认真对待这起诉讼,借着本案,让更多的人了解侵权责任,增强法治意识。

(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中国经营报、每日经济新闻、齐鲁壹点、广州日报等)

编辑:白静

校对:袁凯

审核:龚紫陌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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