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住建局保安踩脚下事件,带来哪些教训?

[休闲] 时间:2024-04-28 17:01: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2次
据新京报报道,女被9月27日,住建陕西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局保脚下关于网曝“女子被住建局保安踩在脚下”事件,安踩经查:9月25日上午,事件陶某某(女)前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问题时,女被与该局保安员发生肢体冲突。住建保安员朱某某等人在处置该事件时方法简单粗暴,局保脚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安踩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事件娄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女被对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住建

根据咸阳市住建局回应,局保脚下该女子多次到大厦相关部门反映房产方面的安踩诉求,曾在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闹”过几次,事件与保安发生过争执,还伤过保安,派出所也处理过。9月25日,女子再次欲进入大厦,但不知她找哪位领导,又与保安发生争执,保安将其临时管控。

从这个回应可以看出,该女子确有相关诉求,且该诉求正与咸阳市住建局的职能相关。市住建局作为市政府的组成单位,应当向前来办事的市民提供相应指引服务,主动对外公示领导职责便于市民快捷办事和反映问题。但最终这名女子不仅办事不成,还再次与保安发生冲突,最终演变成一起引发争议的公共事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事件现已查明,回头来看,至少有三方面影响。

第一,三名保安被行政拘留。就算要维护秩序,保安也不应该采用暴力侵犯群众权益的方式。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保安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损害了政府机关形象。保安负责的是住建局的安全保障工作,也是该局对外形象展示的窗口,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极大地破坏了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第三,群众很受伤。此次事件中的女子,找领导本是要解决问题的,事到如今,原先的问题非但没结果,被保安暴力侵犯人身权益后,还产生了很多后续问题需要解决。

保安的一次暴力行为,产生了一些本不该产生的问题,在这件事上,如果工作更细致一些、文明一些,多一些劝导,多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相关矛盾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上游新闻 萧鹏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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